二、报考哪些专业是要求必须有工作经验的?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体要求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什么区别?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即“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四、报考我校如何报名?研究生报名分两步,首先进行网上报名,再到报考点现场确认,二者缺一不可。
1、报考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五、贵校允许跨专业报考吗?我校大部分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招生专业目录中只要没有特殊说明,都可跨专业报考,请考生在填报时注意选择。
六、贵校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吗?还有其他的要求吗?我校大部分专业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部分不接受的都已经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本科阶段6门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并加试两门主干专业课。
七、贵校研究生录取类别有哪些?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毕业就业时,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定向就业在录取时就已确定毕业后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可不转工资、党团关系,人事档案也可保留在原单位。
八、2019年贵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制如何?2019年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招生计划总数暂按2018年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2179人)安排,分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参见《宁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19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以及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5人,原则上专项专用。
硕士研究生学制2.5-3年。
九、学校是否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十、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问题
我校硕士生招生时只按照专业划分,报名时不需要选择导师。我校选择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政策,所以考生在报考时不用关心哪位导师,直接按专业(部分专业需具体到研究方向)报考即可。另外,导师的教学和科研任务非常繁重,难有精力给众多考生一一指导。应大多数导师的要求,我办不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十一、关于业务科目的考试范围和参考书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业务课考试范围及其参考书可以在考试大纲中查询。所有参考书请到所在学校图书馆借阅、当地书店或网上书店购买,我校一律不办理邮购。十二、如何获得学校的硕士点简介、业务课考试大纲、历年试题等?请登陆:“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下载。十三、贵校对英语有没有特殊要求,对四六级成绩有没有要求?没有具体要求。十四、复试包含哪几个环节?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和旅游管理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十五、往年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比例?我校录取分数线一般为国家A区线,录取时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一志愿考生,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我校部分专业近几年仍需要部分调剂生源,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近几年我校复试总人数与录取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1.2左右。十六、体检如何安排?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考生复试、入学报到后均要体检,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十七、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问题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均需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学生户口关系是否迁移到学校,由学生自主决定。十八、关于学费、奖助政策等的说明1.学费:
专业类型学制(年)学费(元/生·学年)学习方式旅游管理(中法合作)学术型320000全日制其他380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310000艺术硕士310000其他2.5/380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2.518000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2.526000金融硕士2.532000会计硕士2.532000公共管理(MPA)2.518000旅游管理(MTA)2.518000法律(非法学)310000法律(法学)2.5教育管理310000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应用心理硕士310000体育教学2.510000机械工程310000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工程农艺与种业39000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村发展应用心理硕士9000
专业
类型
学制
(年)
学费(元/生·学年)
学习方式
旅游管理(中法合作)
学术型
20000
全日制
其他
8000
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
10000
艺术硕士
10000
其他
2.5/3
80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2.5
18000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MBA)
2.5
26000
金融硕士
2.5
32000
会计硕士
2.5
32000
公共管理(MPA)
2.5
18000
旅游管理(MTA)
2.5
18000
法律(非法学)
10000
法律(法学)
2.5
教育管理
10000
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英语)
现代教育技术
心理健康教育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应用心理硕士
10000
体育教学
2.5
10000
机械工程
10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计算机技术
船舶与海洋工程
食品工程
农艺与种业
9000
渔业发展
食品加工与安全
农村发展
应用心理硕士
9000
2.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获奖比例为3%左右。
学业奖学金。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为100%。具体获奖等级和标准,详见下表:
对象
等级
范围(比例)
奖励金额(万元)
第一学年新生
一等奖学金
推免生等
1.50
二等奖学金
其他一志愿考生等
0.80
三等奖学金
除一、二等之外
研究生
0.40
第二学年及以上
一等奖学金
20%
1.20
二等奖学金
60%
0.80
三等奖学金
20%
0.60
注:全日制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新生获一等奖学金范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以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二等奖学金范围: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其他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三等奖学金范围:除一、二等之外的新生。
第二学年及以上研究生获奖等级,根据上一学年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三助”津贴。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申请助研岗位资格,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有申请助教、助管岗位资格。助教与助管不兼聘。资助范围和标准详见表格。
学年
类别
范围
标准(元/月)
备 注
第一学年
助教
博士生
800
按每年10个月资助
硕士生
300
第二学年及以上
助研
博士生
800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硕士生
300
助管
博/硕士生
400
按每年10个月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和就学地助学贷款,就学地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专项帮困补助。通过学校、政府和社会捐赠等途径,以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方式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一定额度的补助。
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校设立 “宁波大学曹光彪科研成果奖励基金”,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等科研成果给予奖励。总奖励金额每年18万元,每年约45项,分一、二、三等奖,奖励额度在2000—10000元之间。
“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从2015年起,学校实施研究生“卓创”科研成果奖励计划,对研究生在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的论文、成果知识产权等2类优秀科研成果进行普奖。按成果级别不同,每项奖励额度在300-3000元之间。
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学校设立科研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3000元/项,一般项目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2000元/项,一般项目800元/项。
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研究生可申请“浙江省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每项资助约10000元。
学科竞赛奖励。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挑战杯”、“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对获奖团队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3.研究生访学交流资助政策
资助类别
资助项目
台湾
地区
港澳
地区
亚洲国家或地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
国(境)外高校暑期学校和短期研修(不少于4周)(元/次/人)
4000
5000
5000
7000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访学交流(一般为一学期)(元/次/人)
8000
10000
10000
15000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参加中外合作办学或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一般为一学年)(元/次/人)
10000
15000
15000
20000
注: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脱产在读研究生。
十九、准考证、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何时发出?准考证:考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规定的时间)网上自行打印;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分别于2月中旬、3-4月份通过我校研究生网站上查询等形式获取,书面资料我校将不再另行寄发;录取通知书:6月上中旬由我办用EMS统一寄发。研招办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