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境外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备注:
1.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
2.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名单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
3.境外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ARWU、QS、THE)位于前100名的国外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指榜单所标注的年份,非榜单发布时间,即2025年任意时间毕业的考生,其排名均参考三大世界排名的2025年排名榜单)。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本次招聘报名时的排名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岗位资历及年龄认定以2025年4月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本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附属实验小学招聘,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专任教师岗位(01-07岗)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在10:1以上的,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未超过10:1的,直接进行面试。辅导员岗位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非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笔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省考试报名网或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01-04岗位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提交承诺书1份(模板详见附件2)。
(3)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核阶段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4)思政课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6)体育专任教师岗位需提供田径项目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证书。
(7)辅导员岗位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递补截止前(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70分。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均分别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和考核
1.从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福建省指定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由学校组织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
4.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5.教师(不含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入职后第二年起需坐班2年,兼任行政工作。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从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⑦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博士或硕士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所列专业及境外学历的,根据所学专业主要课程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4.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系)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系)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系)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系)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系)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系研究生会干部、干事)。
5.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为岗位要求标明从事的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认定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南路1号 邮编:350108
十一、监督
附件:1.2025年闽江师专公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应届毕业生关于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原标题:2025年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