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 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九条 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 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我校以下几类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按下述 要求将相关材料(须注明姓名、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达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因未能按时提供 相关材料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日语考生应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第五章 准考证打印
第十一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六章 初试
第十二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 间为准,初试科目三门或四门,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 《准考证》。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 月 21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业务课二
第十三条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3 日语、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命 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1. 611 药学基础综合、616 生物医学工程基础综合和349 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三 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 300 分,每门课程占 100 分,题型不限。
2. 612 中药学综合和 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分析、中药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 分为 300 分,每门课程占 100 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题型不限。
3. 615 药剂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四门课程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 300 分。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每门课程占 60 分,题型不限;药剂学(含 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占 120 分,题型不限。
第七章 复试、调剂与录取
第十四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 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