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非全日制教育博士研究生(Ed.D)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教院”)招收2021年非全日制教育博士研究生(Ed.D)。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包括申请阶段(材料审核)和考核阶段(复试考核)。
本专业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四年,定向培养,学费2.5万/年。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服务国家;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 申请者应符合国家和《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符合我校体检要求,身心健康。
3.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应为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一般应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4. 有一定研究能力,能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作。
5. 英语水平
(1)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能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或六级证书(或成绩426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TOEFL(80分及以上)或IELTS(6.0分及以上)成绩或其它类型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证明②在正式出版的英文报刊上发表过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③翻译并出版过英文学术论著(含合译);
(2)没达到英语水平要求的申请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选拔。
二、“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
三、申请材料提交
(一)以下类型考生需寄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的材料
以下类型考生需按照《招生章程》要求将如下材料寄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地址参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招生章程》):
1.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二)所有考生需寄送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的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两份(从网站上下载打印2份)。注意:报名信息简表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复印件。
3.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面试时提供原件)。
4.思想品德鉴定表。
5. 所在工作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岗位性质证明原件或任职公告(岗位证明要对申请人入职时间、岗位性质、职称职务等方面做说明,加盖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6. 个人自述(500至1000字)。
7.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8. 两份由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专家签字及其所在单位盖章。所报考的导师不能成为推荐专家。推荐信模板参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章程》;推荐信内容可以打印,但落款必须由专家签名。
9. 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面试时提供原件;有过五年相关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
10. 本科阶段成绩单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11.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一份;
12.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复印件。
13. 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14. 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四、材料审核与复试考核办法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方面。考核小组按照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方面对学术水平进行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材料审核步骤为:
1.研究生秘书检查申请材料是否完备、规范;将符合提交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按照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方面对学术水平进行评分。
3.按照各项得分加总对申请者进行排序,在每位导师名下选出不超过招生计划4倍的候选者,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二)复试考核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综合”、“学校管理与学生发展” ,每门课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必要时会做出适当调整);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英语笔试
考试内容为专业外语翻译,满分100分,包括外译汉和汉译外两部分,各5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必要时会做出适当调整);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不允许带字典等任何辅助工具。
3.综合面试
(1)以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含5分外语口语),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每位申请者面试总时长为25分钟,包括个人陈述10分钟和问答环节15分钟。申请者需准备10分钟PPT进行陈述。
(3)陈述内容为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教院成立由不少于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打分。
五、录取程序
1. 考生综合成绩=三门笔试科目成绩的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按报考同一位导师之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依序择优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依次递补录取。递补考生是否递补成功以我校研究生院审核确定为准。
2. 报名后,不可以转导师录取。
3. 教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院主页公布。若有异议,交由院申诉委员会处理。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 公示期结束后,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由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统一发放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开
教院在网站公布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
七、监督保障机制
1. 教院成立院招生领导小组和由专业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 成立监督与申诉委员会(联系人:王老师,83686057),负责接受和处理在“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中出现的考生申诉、投诉等方面的问题。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1911室王老师收邮编:210093
八、其他事项
1.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奖助学金按照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拥有本实施办法解释权。
4.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5. 按照南京大学住宿规定,原则上不安排非全日制学生住宿。
6. 根据培养方案,教育博士须在第一学年修完全部课程。第一学期周一至周五上课,第二学期每月集中上课。
南京大学教院
报考2021年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
博士研究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考生姓名
报考专业
报考导师
现工作单位
职务
是否受过处分(如果有,请贵单位将处分材料寄来)
是否参加邪教组织(如果有,贵单位是如何处理的)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宜
报考人思想政治品德表现 (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