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国资委、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2025年绍兴市国有企业招聘的公告》,一起来看。
国有企业专场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发布岗位57个,招聘工作人员62人。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绍兴市国有企业招聘(国有企业专场)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注册及报名
时间:9月24日10:00至9月30日16:30。
资格初审
时间:9月24日10:00至10月1日12:00。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专业以《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为准(附件4),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把关。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因考生个人未及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考生参考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10月11日9:00—10月14日17:00,前往网上报名系统“2025年绍兴市国有企业招聘(国有企业专场)”链接,进行参考确认(请用电脑浏览器操作,点击“当前考试”-“找到该考试链接”-“点击参加或放弃确认”,确认后考生可在“我的报名”处确认是否完成报名),确认参加后方可进行后续准考证打印环节,超过规定时间不确认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准考证打印
已进行参考确认人员须在10月23日9:00—10月25日9:30至网上报名系统“2025年绍兴市国有企业招聘(国有企业专场)”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笔试
笔试成绩公告将通过绍兴市国资委网站、绍兴人才网公布。考生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上,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该岗位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针对“55、57号招聘岗位”明确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由此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将在绍兴市国资委网站、绍兴人才网公布。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并完成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面试和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国资委网站、绍兴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四)全日制非应届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后续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七)本次招聘工作,绍兴市国资委及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举办笔试、面试的相关培训。
大学生退役士兵
(驻绍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
一、招聘计划
依据《关于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城市社区优先招录(聘)退役军人就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发布9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具体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绍兴市国有企业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驻绍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身体等条件。
(三)在绍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驻绍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驻绍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驻绍部队随军家属证明》)。
(四)在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判刑,退役后有失信记录、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注册及报名
时间:9月24日10:00—9月30日16:30
资格初审
时间:9月24日10:00—10月1日12: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专业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因考生个人未及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考生参考确认
时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前往网上报名系统“2025年绍兴市国有企业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驻绍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链接进行参考确认(请用电脑浏览器操作,点击“当前考试”-“找到该考试链接”-“点击参加或放弃确认”,确认后考生可在“我的报名”处确认是否完成报名),确认参加后方可进行后续准考证打印环节,超过规定时间不确认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准考证打印
时间:10月23日9:00—10月25日9:30
已进行参考确认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2025年绍兴市国有企业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驻绍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试卷采取主、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总分100分。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部队服役量化分核定
符合笔试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由服役应征入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知本人,前往核定《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表》(附件3),并报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公示。相关公示将通过绍兴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服役量化分两项总分(退役士兵岗:笔试成绩×40%+量化分成绩×20%;随军家属岗: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由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各招聘国有企业选派人员各自完成,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复核。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服役量化分两项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退役证、随军家属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注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将在绍兴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
退役士兵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量化分成绩×20%+面试成绩×40%;随军家属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再相等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由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并完成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
公示与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有效常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更多内容
绍兴招75名教师
为优化绍兴诸暨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期招聘共推出75个教师岗位。岗位设置详见《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
招聘教师计划表
备注: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专业目录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研究生学历考生可凭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也可凭本科所学专业报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
2.《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同一学历层次2025年8月前已参加过诸暨市教体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部分高校(附件2)的2026年应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2.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的2026年应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3.国内部分师范院校(附件3)的2026年应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师范类(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师范类)专业;(2)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田家炳杯”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
4.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或国(境)外部分高校(附件4)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校(或专业)符合上述1、2、3条相关条件之一。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考核,择优现场签约。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二维码
2.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根据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后续发布的现场招聘时间、地点,按时到招聘会现场报名,并提交《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6)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3.现场资格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根据材料清单(附件7)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资格审核,所有资料复印件按清单顺序装订。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条件审核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二)考核
考核采用二轮面试方式进行。
1.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围绕政治素养、专业水平、能力特质、岗位适配、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第一轮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得进入第二轮面试。同一学科岗位进入第二轮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第二轮面试。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生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教学(现场无学生)和现场答辩,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及答辩12分钟,由评委组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现场签约。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同一学科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现场选择学校岗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视作放弃,空缺名额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4.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后在本市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按《诸暨市普高学校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有关待遇一览表》(附件8)相关内容享受五年,五年后根据教育教学实绩另行制定。
诸暨市普高学校
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
招聘教师有关待遇一览表
备注:
1.本政策适用于本次招聘到诸暨市普高学校任教高考文化课科目的教师;
2.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紧缺学科或竞赛获奖教师,可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具体待遇面谈确定;
3.夫妻双方均为全日制博士且同时购房的,可享受150万元购房补贴;
4.若符合多种人才类别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
5.除上述人才类别外,根据2025年诸暨市人才政策,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和9万元安家补贴;对引进的“双一流”高校硕士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具体金额以2026年发布的人才政策为准)。
4.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大学生来诸暨教育实践(见习实习)可享受《高校大学生来诸暨教育实践(见习实习)补贴》(附件9)相关政策,诚邀大学生来诸暨参加实践活动,在诸暨施展才华,成就梦想。
高校大学生来诸暨
教育实践(见习实习)补贴
备注:
1.教育实践(见习实习)是指在教体系统学校教学一线开展教学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