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制3年)
三、学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以及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艺术(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20000元/年.生,艺术学硕士、教育硕士8000元/年.生。
四、院校地址
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临空经济区校区:四川省资阳市资州大道777号,邮编:641300
注:我校招收的美术学院2024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所有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新生就读四川音乐学院临空经济区校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的考区、考场及时间安排等见研究生官网公示)。
五、招生计划
拟招生计划分配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结合学校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考点: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择“四川音乐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128。
武侯考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新都考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2.网上报名方式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须提供证件:全国各省、市、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经核验后再准予考试。
7.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试
(一)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造成损失。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三)复试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实际情况,提出招生单位体检要求。
九、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参照本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心健康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阶段凡已同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作自愿放弃我校录取处理,空额同方向优先递补,若同方向没有合格生源,可用于递补其他研究方向的高分考生。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被录取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九)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时限提前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十、奖助政策
十一、注意事项
(三)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各考点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各学科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导师、参考书目等详见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