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研招网”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唯一官方指定网站,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实名注册,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112元/人。网上支付未成功的报名无效。
(四)报考点选择
我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巩义、永城、固始、邓州4个直管县(市)设立报考点(含高校报考点)。其他直管县(市)不设报考点,当地考生到原所属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本省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使用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应选择就读高校报考点。如就读高校不是报考点的,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省辖市或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其他考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应选择本人现户口或所持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居住证》所在省辖市或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五)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所填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是接收重要信息、联系本人的主要方式,在报名、考试、录取期间要保持畅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或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如后期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招生单位仍可以拒绝报考。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加盖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校验码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确认
(二)需上传的图像材料:
1.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2.考生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3.考生手持身份证照;
4.学历、学位证内页(没有学位证的只上传学历证内页,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内页);
5.考生本人签名的《河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请点击标题链接查看下载)。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需上传以下图像材料:
1.非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使用第一学历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报考点本地户口的需上传居民户口薄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本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的个人信息单页;非报考点本地户口的需上传报考点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居住证》的正面和反面;
2.在校研究生报考: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点要求考生上传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审核结果说明
网上确认审核完毕后,报考点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询。
1.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网上确认;
3.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报考点咨询。
(四)网上确认要求
1.图像材料要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要求的标准上传。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要符合要求,特别是考生本人图像应真实表达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S、美颜、滤镜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不得用照片翻拍。否则,将造成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
2.网上确认上传的照片、证件、证明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点审核不予通过。报考点工作人员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网上确认审核中可能出现不通过情况,需预留时间重新上传有关材料,考生应尽早进行网上确认,以免系统关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对于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人工核验后再进行网上确认。
三、其他事项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所报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报名期间,我省通过多种途径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具体报名事宜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报考点(联系电话见“研招网”网报公告栏)。政策咨询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微、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或拨打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371-55610639。
(七)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服务(如盲人试卷、辅助设备或其他),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报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