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沈阳理工大学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5招生 | 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理工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军为培养新中国急需的兵工专门人才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本科军工高等学校,是共和国“兵工七子”之一,曾用名东北军工专门学校、沈阳工业学院等,先后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工部、中央兵工总局、兵器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等,1999年划归辽宁省管理,2004年更为现名。

学校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学校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工信部首批“数字智能—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70多年来,学校始终牢记高等教育的使命和责任,与时代同呼吸,与国家共命运,立足辽宁、面向全国,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6万余人,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为国防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教职工1686人,其中专任教师1165人,含聘任到高级职称专任教师640人;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671人;有双聘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2人;省优秀专家、省特聘教授、省“兴辽英才计划”人选、省学术头雁、省“百千万人才”百千层次、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等130人;获批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教学团队6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7个。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经、管、文、法、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有19个学院(部),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1个交叉学科,1个自设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5个国家级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统招在校生183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方法研究、培养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21亿,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17门。现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虚拟教研室5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19个;辽宁省、兵器行业优秀教材14部;获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0个;近5年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45项;学生获国家奖93项、发表论文1998篇、授权专利565项。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2%以上。

近年来,学校针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不断强化特色,凝练主攻方向,加强人才和团队建设,做强、做大优势领域,科研实力得到明显提高,科研工作实现快速发展。千万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相继涌现,科研到款呈阶梯上升,2023年师均科研经费超过17万元。学校是省内首批“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兵器博物馆等国家级平台,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等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

招生说明

(一)2025年,我校拟在16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6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表一)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为8人,包含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

(二)2025年我校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33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 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可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25年9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按我校有关要求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应当符合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符合教育部有关初试加分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按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网报公告)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有关补充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试

(一)初试

我校所有初试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我校除会计(代码125300)专业学位硕士以外,其余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会计(代码125300)、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在2025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2025年3月上旬前后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在教育部制定的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核验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代码125300)硕士、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调剂

(一)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录取阶段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对于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复试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我校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我校利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

我校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导师与考生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或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由考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经我校同意后随当年新生一同入学报到。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我校将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四)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本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

(四)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6。

学制学费及奖励制度

(一)我校国际贸易学(代码020206)、工商管理学(代码120200)、会计(代码125300)、英语笔译(代码055101)、俄语笔译(代码055103)、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他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二)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费1.2万元/年,会计硕士专业学费1.44万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费4.3万元/2.5年,其他专业学费0.8万元/年。

(三)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无固定收入)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约为68%。符合参评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

4.三助岗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岗位设置分别为校内行政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科研助理(以下简称助研)。

其他

(一)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考生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可查询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我校将根据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授位标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其他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THE END
0.我校顺利完成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沈阳工业大学考点工作12月21日至22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举行。今年,沈阳工业大学共承接1594名考生,设置54个标准化考场,共有270名教职工参与考务组织工作。考试期间,党委书记贾玉明深入考试现场,仔细询问考场组织、后勤保障、考生服务等情况,要求全体考务人员切实履职尽责,确保考点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jvzquC41yy}/u~y0gf{/ew4kphu0397:18=79?3jvo
1.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欢迎报考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初试自命题科目及参考书目、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已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研究生院网站(点击此处)发布,请自行浏览查看。 网上报名前,考生应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网报公告(https://yz.chsi.com.cn/sswjvzquC41{ctkk~xjgpm/u‚qw0gjv0ls1kplp1:58918:8?3jvo
2.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通知欢迎报考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已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招生信息-硕士简章栏发布,请自行浏览查看:https://grs.syphu.edu.cn/info/1017/7958.htm。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jvzquC41ity/u‚ujw0kew7hp1ktgq8623858;?50jvs
3.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5月30日更新专博为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切实为人民选拔出创新能力强、jvzquC41ity/u‚ujw0kew7hp1ktgq862385:9<80jvs
4.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结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进行。今年我校考点共承接考生2355名,全部为本校应届本科生,共设置79个普通考场,配备8个备用考场,有350余名考务人员参与组考工作。考试当日,校长杨松、副校长佟玉平来到考试现场,检查指导考试工作。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jvzquC41llny{q3u{p{/gmz0ep532;9134871l:35:g:9@941rghg7mvo
5.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及题型调整考试内容和(或)题型进行变更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学子报考我校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2日jvzquC41{|4dj|n0eqs/ew4m{|~0{e1463698142852<64148:5;;;;59/j}rn
6.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报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我省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办。具体要求详见《沈阳市和平区报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二)网上确认要求》。 三、电话及地址 辽宁省招考办咨询电话:024-86157004; 沈阳市招考办咨询电话:024-67851649; jvzquC41o0iikwfmcqbp7hqo1oohx4ctvodnn4kf1;87B>;0unuou
7.关于发布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关于发布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考试大纲的通知各位考生:现将我校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及复试考试大纲进行公布,请依据考试大纲(见附件)进行备考。电气工程专业(085801)初试科目为“电路与电力系统稳态分析”;复试笔试科目为“电力系统暂态分析”与“电机学”。动力工程jvzquC41|fny{7xkg0kew7hp1ktgq87725528?650jzn
8.沈阳市苏家屯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1网上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沈阳市苏家屯区招考办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二)》 四、报名管理及缴费 1、区招生办将会同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考生上传的信息进行电子数据比对,对伪造报考信息的考生将追究相关责任。因为网上审核时间晚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没有机会参加本年度的研究生初试jvzquC41{|4dj|n0eqs/ew4uuyhhi8ucigy0o|lfgvgjn7iqAf}eoF7369,nupdkf?<18?;5
9.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特别注意: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条件。不符合招生单位调入专业学科门类要求、初试科目要求,或其他调剂条件的考生,将无法申请填报相应志愿。 常见问题: 1.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线如何查看?2.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区是如何划定的?3. 哪些考生可参加调剂? 更多jvzquC41{|4dj|n0eqs/ew4{|vp0
10.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有关事项的说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将于2025年4月8日启动,调剂报名时间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我校将于2025年4月8日下午为第一批次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剂信息等均已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考生须自行查看。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中 jvzquC41{ctkk~xjgpm/u‚qw0gjv0ls1kplp1:589191593jvo
11.辽宁招生考试之窗首页 研究生考试 当前第页,共页 辽宁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辽宁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我省202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顺利结束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前提醒 我省召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jvzquC41yy}/nwumu4dqv4{lu4ivvq
12.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学院(部、所)复试各位考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学校各学院(部、所)制定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见附件)。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3月29日—4月3日之间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8日及以后进行。各学院(部、所)在相应jvzquC41{ly/u‚sw0gjv0ls14286198491i48=>c;:<798ucig4ivv
13.沈阳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招生专业初试4、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业务课2调整为:805设计,考试时间由第三天调整到第二天下午,考试时长由6小时调整为3小时。 5、车辆工程(专业代码080204)按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0200)招生。 6、国防教育工程(专业代码0826Z2)首次招生。 具体内容以将来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jvzquC41{|4dj|n0eqs/ew4m{|~0{e146369>142852B64148:5<63789/j}rn
14.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jvzquC41{ly/u‚sw0gjv0ls14286198431i48=>c;:;:48ucig4ivv
15.沈阳医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的说明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为基础医学综合(科目代码639)、卫生综合(科目代码353)两科,现将具体科目范围和参考书目说明如下: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书目基础医学综合(代码639)含系统解剖学、病原生物学(不含医学寄生虫学内容)、病理学1.系统解剖学(第9版)jvzquC41{lyk{7x{oe4ff~3ep1oohx4335:03;8890nuo
16.2025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2025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jvzquC41yy}/fxdd0ipo8sgyu59:9;;0jznn
17.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2025.10.28 关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2025.10.10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2025.10.09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初 2025.09.29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9.24 关于调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jvzquC41{ly/ujz0gf{/ew4
18.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按照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要求,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具体发送时间及邮箱地址由各学院通知)。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严禁拍照、截屏、jvzquC41{ly/u‚sw0gjv0ls14286199291i48=>c;;6188ucig4ivv
19.沈阳市皇姑区(报考点2107)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沈阳市皇姑区(报考点2107)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已公布,沈阳市皇姑区2025考研预报名时间是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是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一键查询】各招生单位及报考点2025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jvzquC41yy}/mjt{cp9777hp1fuoi}fk15>15<70jvsm
20.东北大学研究生院东北大学创办于1923年4月。坐落在中国东北的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沈阳。 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管经法相结合的多科性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jvzq<84yyy4htjiwcvk/pnz0gf{/ew4
21.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jvzq<84yyy4lcx~cp9>:0lto1u5{jjtujgth|r}wp1977>3jvor
22.硕士招生沈阳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5-10-02 沈阳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02 关于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调整的公告(二) 2025-09-29 关于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调整的公告 2025-09-25 关于我校开通“研究生推免预报名管理系统jvzq<84itu4tlƒz0gf{/ew4|uz~0u|u0jzn
23.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21:15 作者: 研招办 来源: 研究生院 浏览量:[]次 上一条: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自查工作的通知 地址: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jvzquC41ity/u‚ujw0kew7hp1ktgq8623858;>>0jvs
24.2025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完整内容点击链接查看(附件):https://yjsxy.sut.edu.cn/info/1066/6292.htmjvzquC41yy}/fxdd0ipo8sgyu59:97:0jznn
25.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09-30沈阳理工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07-04关于沈阳理工大学2026年增列招生专业及 06-06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待录取名 05-23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待录取名 05-21关于沈阳理工大学再次开放2025年博士研 05-14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04-29沈阳理工大jvzquC41{ctkk~xjgpm/u‚qw0gjv0ls1
26.沈阳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2月24日下午14:00开通,成绩查询方式及网址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可进行成绩复核,为确保考生成绩准确无误,现将成绩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核 1jvzquC41{ly/u‚sw0gjv0ls14286197441i48=>c;9?468ucig4ivv
27.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5/8/22]我院导师代表参加2025年辽宁省研究生导师培训 8月20日,我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组织部分培养单位导师代表,参加了由辽宁省教育厅举办的2025年辽宁省研究生导师培训会。研究生工作详情>> [2025/7/8]学院召开2025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 jvzquC41yy}/u‚ho0gjv0ls1kplp0jxrzAJXkmB75
28.招生主页·沈阳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5/10/02 ·沈阳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5/10/02 ·关于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调整的2025/09/29 ·关于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调整的2025/09/25 jvzq<84itu4tlƒz0gf{/ew4|uz~0||{0jzn
29.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院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3-03-30 沈阳化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2-03-25 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1-07-06 沈阳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09-29 考试大纲 更多>> 沈阳化工大学2026年研究生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jvzquC41ity{u7x{wez/gmz0e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