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8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一般包括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课,涵盖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15000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12000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30000元/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20000元/年、农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16000元/年、电气工程、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15000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元/年。学费标准以当年业务所属上级部门批复(备案)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
(2)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基本学制内6000元/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助研津贴,基本学制内共计发放29个月,每月200元。
(3)“三助一辅”津贴。学校鼓励支持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辅助工作,旨在提高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4)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良、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动表现良好的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学校每年按一定的比例(覆盖面不低于国家标准)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
(5)校长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且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二年级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以上奖助政策、发放标准适用于2024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如遇调整,以学校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其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