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合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为国家建设服务。
掌握生物医学工程及其相关的生命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等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与技术,具有从事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科研与开发和教学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硕士研究生一般用1学年完成课程学习,应在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前修完课程学分,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全部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
根据本学科的培养方案,由导师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分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应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2周内制定,硕士研究生据此计划均须按学期在网上办理选课手续;论文研究计划在开题报告中详细陈述。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征求硕士研究生本人意见。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旦制定,不得随意变更;研究生必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制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内容,并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允许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3学期末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前应至少阅读相关技术文献资料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 完成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一般应与开题报告相结合,重点论述文献中反映的相关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以及本领域需要研究的关键问题或热点问题。开题报告选题应属于本学科范围。开题报告内容包括学位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依据,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及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学位论文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由研究生所在院(系)组织公开进行,评审小组成员3~5人,由所在院(系)确定。评审小组应对报告人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按优、良、中、不及格四级评分,其中优的比例不超过15%,中与不及格的比例不少于10%。凡通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者,记1学分。开题报告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由评审小组做出终止培养或允许重新开题决定。若重新开题,需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报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备案。重新开题应在3个月之内完成,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教学实践环节为必修环节。教学实践内容可安排讲课(课程部分内容)、辅导、教学实验等。
教学实践需按照《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细则》严格考核,并由负责教师写出考核评语,并应附有学生的考核打分表。
教学实践环节考核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选听5讲以上学术报告,每讲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心得,由导师负责考核。考核通过后,将考核材料交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记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第4学期末(每年7月底前)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由所在院(系)组织公开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论文研究的进展情况等。对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满足要求的研究生,应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后期重点督查。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硕士研究生终止培养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