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个人网上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网站访问高峰,错峰填报。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应密切关注网上确认安排。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招生单位应在本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六、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八、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九、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十、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十二、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向他人透漏,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利益受损。
十六、考生应主动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了解有关报考工作安排。涉及报名考试事项,可咨询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涉及报名网络技术服务问题,可咨询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