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根据《银川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银党教发〔2024〕7号)、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名师工作室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101号)和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贺兰县第二届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发〔2023〕34号)文件精神,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培养认定一批骨干力量,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贺兰县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强玉梅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永芬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副书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晓英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雪艳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饶 宁 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成 员: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各中小学校长、区(市)级骨干教师。
本次考核认定由教研室具体负责实施,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考核认定范围
1.“第二届贺兰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及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未被认定为骨干教师的教师;
2.贺兰县聘任的兼职教研员未被认定为骨干教师的教师;
3.从其他县(区)调入贺兰县工作满一年且已被认定为县级骨干教师的教师;
4.参加银川市2022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培训取得结业证书满两年,未被认定为骨干教师的教师;
5.符合破格条件,表现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
以上人员必须同时符合贺兰县骨干教师认定条件,所有工作经历、取得证书等日期截止到2025年9月。
三、认定条件
(一)被考核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取得学科教学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现在编在岗,仍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原则上男教师不超过48周岁,女教师不超过43周岁,身心健康;工作量达到相应岗位要求(其中校、园长正、副职和中层干部每年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30%、40%和50%),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学生、家长和教师中享有较高声誉。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示范带教。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出色完成学科教学任务,所带班级成绩突出。在班级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经验丰富,主动承担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近5年在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得到学校、同行、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4.业绩成果。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在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含四课、精品课、技能大赛等)获得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2)教育教学作品【指与授课或专业一致的说课、微课、教学片段(断)、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课件(软件)、复习指导、习题设计、试卷(试题)分析、教(玩)具,与专业(授课)一致的专利、美术、音乐、文学等类别的作品】获得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3)辅导学生参加与授课专业一致的竞赛(比赛、展演)获得银川市级二等奖以上;
(4)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排名前4位);
(5)教学论文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银川教育》上发表。
(二)破格条件
其他表现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教龄不低于5年)的教师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参与县级骨干教师认定:
1.近5年获得银川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均指获得银川市党委、政府及以上级别的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
2.在优质(现场)课评比、各类基本功大赛中获得区级二等奖及以上的;
3.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结题的;
4.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或在《宁夏教育》《宁夏教育科研》上至少发表1篇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独作或第一作者)的。
(三)被考核人员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认定
1.调出贺兰县的;
2.已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银川市级、贺兰县级骨干教师的;
3.目前已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包括教研、电教、培训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5.近5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6.严重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并给予处分;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考核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在职一线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愿景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自荐申请,填写《贺兰县第六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认定申报表》,同时上报材料交由学校专人审核。
2.学校审核。学校(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对拟推荐人选的师德和教育教学业绩成果进行评审,审核拟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符合条件者推荐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3.考核认定。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组织“说课”或“业绩述职”等形式的综合考核答辩,确定拟认定人员名单在全县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贺兰县骨干教师,颁发《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证书》。
五、考核认定时间安排
1.2025年11月24-26日,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推荐上报的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2025年12月初,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核人员组织考核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上报材料要求
(一)以下材料由申报教师个人提供
1.《贺兰县第六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1份,不得改变表格样式,一律双面打印。
2.考核认定基本条件相关资料:
(1)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2)教学工作量及工作满意度民主测评证明;
(3)示范带教证书或学校佐证材料;
(4)业绩与成果证书【课题除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结题文件或证明;发表论文除提交公开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原文的复印件外,还需提交该论文发表刊物以及知网(或万方、维普)收录的查询页面(与职称评审相关要求一致)打印件一份。在《宁夏教育科研》《银川教育》发表的直接提供原书】。
以上凡证书一律提供复印件(须学校专人审核盖章并签字确认,按顺序装订),破格申报教师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破格相应佐证原件。材料按照先后顺序装在一个档案袋中,一人一个档案袋,封面须注明推荐人基本信息(姓名、学科、学校)和资料袋内材料名称。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认定资格。
(二)以下材料由学校提供
1.《贺兰县第六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上报Excel电子版)。要求按照表样如实填报,不改变表的格式和内容。
2.学校关于贺兰县第六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认定推荐人选的公示及公示结果,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七、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本次考核认定工作,成立考核认定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和要求,通知相关教师务必认真如实提供材料,按时参加考核认定,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凡需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属实、规范、客观、公正。审核通过的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园)范围内公示3-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教育体育局。凡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推荐上报。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校(园)长的责任。
联系电话:0951-8066882 13895653872
附件:1.第二届贺兰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及培养对象名单
2.贺兰县第六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
3.贺兰县第六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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