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四)复试方式:一般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预计于2025年3月中旬后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培养目标
(一)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二)培养目标
我校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实施分类培养,两种学习方式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注: 1. 表中其他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