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商学院。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连续七年(2019-2025)位列全国第一。2019年管理学院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管理学院是华南第一家、中国内地第二家获得三大国际认证(AMBA、EQUIS和AACSB)的商学院。2021年学院申报的“中山大学大数据管理行为与决策实验室”入选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管理学院是全国首批开办会计硕士(MPAcc)、会计博士(DPAcc)专业学位院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首批A级成员单位,拥有超过20年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在专业学位资源共享、实践导向、创新人才培养及国际化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特色和优势。会计专业博士(DPAcc)致力于培养具有过硬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拥有突出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国际视野、组织协调能力、战略思维和卓越领导才能,精通会计、经济与管理理论,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并能够提炼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实践创新,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会计知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人才和优秀企业管理人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管理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上述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三)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及专业实践能力。(六)具有8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从获得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拥有会计、财务、审计、金融、财政、税务、咨询、经济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由其所在单位推荐报考。(七)《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考核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管理学院将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DPAcc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涵盖“专业背景及实践能力评价”和“研究计划及研究潜力评价”两个方面,并给出最终评价分数。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5年12月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考核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能否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1.笔试(100分)①由学院安排命题,内容包含一般经济管理学科背景方面的专业英语的阅读和写作等内容。②考试时长:120分钟。③考试形式:闭卷笔试④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注:笔试不指定参考书。2.面试(500分)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①笔试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获得面试资格。②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能否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③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5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分钟。④考核办法:(1)考核小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小组成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3)考核评分:在面试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按照学科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2.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360分者;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者;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生改报志愿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4年,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单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审计专业学位项目中心(简称AA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邮编: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