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是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单位,是一所以机、电类专业为主体专业,以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培养目标,集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职业指导、技能认定和就业创业服务为一体的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9年,现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先后获批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天津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天津市示范性实训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单位、世界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承担世界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项目参赛选手的选拔和集训任务。
学校设有数控加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商务、3D打印技术应用、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智能制造技术应用等24个专业(工种)。学校以培养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为主要方向,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实施“四层次五契合”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引导教育学生立德立志。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电子信息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等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百余项。毕业生在天津市乃至全国的机械、电子等多个行业中成为生产一线主力,受到用人单位欢迎。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其他要求(见附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毕业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作为招聘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由本人按照要求亲自逐项仔细填写。确保本人身份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填信息真实有效,若在之后的环节中发现所填内容与招聘条件或事实材料不一致,则视为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工作岗位,多报视为无效。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未按要求报名和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1306号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通识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5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1306号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加试讲(含实际操作)或案例分析相结合方式(专技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辅导员岗位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专技岗面试成绩=结构化测试×50%+试讲(含实际操作)×50%
辅导员岗面试成绩=结构化测试×50%+案例分析×50%
4.总成绩核定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1.5(即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公开招聘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面试中试讲(含实际操作)或案例分析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天津市三甲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期满,由实践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中试讲或案例分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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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