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化学实验室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C2024-G1-05053-YNZZ-0113/YNZZ202409-333
2.项目名称:云南技师学院化学实验室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00000.00元。
4.最高限价:700000.00元。
5.采购需求:云南技师学院化学实验室技术实训设备采购包括:电子天平30台、原子吸收仪3台、高效液相色谱仪2套。
序号
标段
是否
进口
项目(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电子天平
30
学院指定地点
原子吸收仪
高效液相色谱仪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4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包括:产品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移交使用(投标人在此期限内自报最短期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形提供财务报表,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2、(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云南技师学院化学实验室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29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云南技师学院化学实验室技术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7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