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5〕104号
各学院、部:
根据《沈阳科技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沈阳科技学院试卷管理办法(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过程考核的通知》和《沈阳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统一安排,教务处现组织开展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及考试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一、命题原则
试卷命题原则需严格遵循《沈阳科技学院试卷管理办法》(沈科发〔2023〕320号)之核心要义,重点落实命题导向性、科学性、规范性三大基准要求,确保试题内容深度契合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目标,题型结构科学反映课程能力进阶规律,难度梯度精准匹配教学分层考核需求。同时,强化全流程命题质量追溯机制,实现教学评估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动态咬合。同时,深度对接《沈阳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保密条款,构建全程保密管控命题体系。
二、材料报送流程
命题教师、审核人(系主任或教学院长)须核对试卷袋内材料无误后封装,将以下所有材料以部门单位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220办公室。
(一)材料报送周期及要求
1.考查课不予组织考试;
2.结课周为第八周至第十四周的,于教学周第十一周周一9:00 - 11:00报送;
3.结课周为第十五周至十八周的,于教学周第十四周周一至周五9:00 - 11:00按照下表报送。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化工与制药学院经济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化工与制药学院
经济学院
基础教学部
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
4.报送材料:
《考试使用机房申请表》(1份)
《命题计划表》(A、B各1份)
《命题审查表》(1份)
《印制试卷封存袋》内附:A卷+印刷说明A
《印制试卷封存袋》内附:B卷+印刷说明B
《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袋》内附:A、B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
《印刷说明》(A、B各1份)
(二)上报材料各项信息填写相关要求
1.字迹清晰,勿连笔;
2.考试科目名称应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保持一致,禁简写。
三、考试安排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拟计划于教学周第十三周-第二十周期间有序开展。
(二)要求各学院、部务必于教学周第十三周前,全面、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工作,确保诚信考试理念深入人心,覆盖全体师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模版均通过企业微信-微盘-教学教务管理文件-考试相关工作-期末考试相关工作中下载。
(二)采取上机考试的课程,命题组教师应提前对发放试卷的计算机进行电源及网络检查,确保学生电脑答题的稳定性与可操作性;同时准确填写《考试使用机房申请表》(注:上机考试样卷无需上报)于教学周第十周星期一报送。
(三)对违反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制度规定的,将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的相关条例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不明事宜请联系:林琳 联系电话:024 - 3167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