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蓝翔校长女儿再发声:回应举报并非被胁迫
【#山东蓝翔校长女儿再发声#:回应举报并非被胁迫】#蓝翔女儿称举报母亲完全出于自愿# 28日,蓝翔技校@荣兰祥女儿荣婷 再度发声,再度反驳其母孔素英,荣婷称,美国别墅确由孔素英购买,与其此前声称是荣兰祥购买不符。且申请绿卡及入美国籍是在父母分居之后办理的,而非荣兰祥出资获取。荣婷还否认自己举报母亲是被人胁迫,在视频中她称希望母亲不要再歪曲事实,蒙骗公众。据悉,27日晚间,荣婷发布视频,实名举报母亲孔素英,称其在媒体上打造虚假人设,并且持有美国绿卡、在西雅图有别墅等。而孔素英于28日早间表示,女儿所述与事实不符,绿卡和别墅都由荣兰祥操办,并称女儿遭人胁迫。
蓝翔技校校长前妻被女儿实名举报:其名下6家公司均关停,曾因“非法处置财产”两次入狱
4月27日,山东蓝翔技校创始人荣兰祥女儿荣婷发布视频实名举报母亲。视频中,荣婷称其母亲孔素英强迫荣婷姐妹三人签署空白卖房合同,商丘天伦花园小区买房人的“房屋转让合同”和“收款收据”签订日期均为倒签和伪造。非法处置商丘天伦花园小区房产是为了把房款转移至国外。其母持有美国绿卡和西雅图别墅,并非所宣称的“生活困难需要接济”。
对此,孔素英向媒体表示,荣婷从小与父亲长大,因此受到荣兰祥影响较大。“为了达到他(荣兰祥)的目的,让孩子举报她亲妈,孩子害怕了,受到他的指使。”她否认女儿在视频中的指控,称自己并未非法转移房款。天眼查APP显示,孔素英目前共有6家关联公司,目前均已关停。
荣兰祥未对此事进行回应。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蓝翔技校校长办公室时,对方表示目前学校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管理和疫情防控上,没有关注荣兰祥和妻女的家务事,现在荣兰祥没有在学校,出差了。
▲荣婷实名举报母亲孔素英
孔素英被女儿举报
名下6家公司均已关停
“天伦花园小区内最小户型的房子都价值100多万,但很多人一分钱也没交就入住了,凡是房屋转让合同和收款收据上写着全款已交清的大部分都是假的。”荣婷在视频中表示,其母亲孔素英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对抗法院执行房子用的。目前天伦花园小区内未搬出的住户还有三四十户,孔素英至今仍还继续带领非法占有人不停到北京上访告状。
孔素英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荣婷从小与父亲长大,受到荣兰祥影响较大,但荣兰祥仍通过起诉“将孩子和我送进监狱”,“为了达到他(荣兰祥)的目的,让孩子举报她亲妈,孩子害怕了,受到他的指使。”她否认女儿在视频中的指控,称自己并未非法转移房款。
信中称,母亲孔素英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篡改了委托书的时间,将委托书和卖房合同的时间改到法院查封天伦花园小区之前,以此“将法院查封的房产进行低价出售,从而牟取非法利益,这是一种欺诈行为。”“我们兄弟姐妹四人并没有同意任何人卖商丘房产,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卖房;因没能与荣鑫、荣婷两人取得联系,我们暂时不知道她们的态度。”
天眼查App显示,孔素英目前共关联6家公司,其中山东荣氏玉尊珠宝有限公司运营状态为在业,北京荣氏玉尊珠宝有限公司运营状态为续存,其余4家公司已注销或吊销。两家公司均因未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北京荣氏玉尊珠宝有限公司曾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强制执行50万余元,今年1月,作为公司监事的孔素英因此案被限制高消费。
红星新闻记者随后联系到北京荣氏玉尊珠宝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其称目前这家公司已经倒闭。而山东荣氏玉尊珠宝有限公司一位前员工告诉记者,她也离开荣氏御尊珠宝七八年了,大众点评显示,荣氏玉尊珠宝商铺已经关闭很久,店内信息已不可查询。
▲孔素英关联公司有6家
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
孔素英曾两次入狱
孔素英的表弟陈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荣婷之所以发布举报视频,是因为此前孔素英针对荣兰祥实际控制的山东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的举报,“每次都击中要害。”
据悉,孔素英与荣兰祥于1986年结婚,婚后育有6个子女,夫妻共同创办民办职业技术院校蓝翔技校。2013年底,两人进行离婚诉讼,天伦花园成为争议财产。2016年,荣兰祥和妻子孔素英离婚。
2017年,荣兰祥为法人的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以“涉嫌构成非法处置财产罪”向法院申请对孔素英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荣兰祥称,孔素英将已被法院查封的、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168号天伦花园小区内的全部房产非法出售。
2018年1月,孔素英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控制,被判有期徒刑2年3个月,其女儿荣鑫、叔叔、侄子4人也被关进看守所。
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荣兰祥与孔素英的离婚纠纷案判决书内,记者发现,天伦花园小区包括房屋351套,沿街门头房及地下停车场一处,合计价值1.8亿元。
但2015年,荣兰祥曾登《商丘日报》声明,称因该证明载明的内容涉及到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及投资的三产,违反了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故不具有法律效力。荣在声明中表示,任何人无权对商丘天伦花园小区房产进行买卖、租赁等,任何处分行为均无效,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