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招生动态

1. 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 招生代码:0059

3. 学校地址

(1)江北校区: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2)木雕小镇校区: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水明街168号。

4. 邮政编码:322100

6. 办学类型:国有民办

7.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学校设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定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下设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学校2024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为175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110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65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招生类别及选考科目要求

学费

(元/学年)

备注

01

空中乘务

70

三年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0000

江北校区

02

环境工程技术

10

三年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20000

第一学年在江北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木雕小镇校区就读。

03

药品生产技术

10

三年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20000

第一学年在江北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木雕小镇校区就读。

04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10

三年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8000

江北校区

05

视觉传达设计

10

三年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0000

木雕小镇校区

06

空中乘务

三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旅游服务类

20000

江北校区

07

空中乘务

三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其他类(学前教育)

20000

江北校区

08

空中乘务

三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其他类(安全防范)

20000

江北校区

09

环境工程技术

10

三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化工(环保)类

20000

第一学年在江北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木雕小镇校区就读。

10

药品生产技术

10

三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药学类

20000

第一学年在江北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木雕小镇校区就读。

11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15

三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

18000

江北校区

12

视觉传达设计

10

三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其他类(学前教育)

20000

木雕小镇校区

第四章  报考程序及办法

第四条  报考条件

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旅游服务类以及其他类(学前教育、安全防范)考生可报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

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Ο”型或“X”型腿。

(2)根据该专业就业岗位要求,建议男生净身高170cm~185cm,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

(3)无色盲、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

特别说明:报考考生不安排体检,但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基本身体素质、生理条件合格性面试,其他要求以考生高考体检结果进行认定。

4.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无限制。高中学考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

5. 普通类考生报考时需满足相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6.单独考试招生计算机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旅游服务类以及其他类(学前教育、安全防范)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高考报名科类对应的职业技能考试。

第五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

2. 报名方式

第六条  确定入围网上确认名单

凡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均获得我校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网上确认资格。名单于4月3日17:00前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上公布。

第七条  网上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获得网上确认资格的考生须于4月4日8:30~4月7日18:30期间,登陆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不进行网上确认和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具体流程如下:

1. 网上确认

(1)网上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签名)。

(2)完善个人信息。

(3)上传由考生本人签字,经所就读学校教学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

(4)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 缴纳报名考试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要求,我校收取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40元/人,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1)缴费时间

4月4日8:30~4月7日18:30

(2)缴费方式

考生登陆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站缴费系统缴费,通过银行汇款等其它缴费方式无效。

第八条  网上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在4月11日12:30~4月12日17:00期间,自行登陆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第五章  综合测评

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均获得所报考专业的综合测评资格。

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均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九条  测评时间

第十条  测评地点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校内(具体测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一条  测评形式

1.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测评均包括基本身体素质、生理条件合格性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两部分。

2. 报考其他专业考生综合测评均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形式。

第十二条  测评组织和分值

由综合测评考评组负责综合测评方案制定、测试、成绩评定等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测试办法

(2)测试评分

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第六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总分计算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录取总分(满分210分)=高中学考成绩(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00分)。

其中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总分计算方式为:

(1)高中学考成绩满分110分

无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按照高中学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其余七门中的三门等级最优科目等级给予相应分值,满分110分。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按照高中学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以及其余六门中的两门等级最优科目等级给予相应分值,满分110分。

具体科目及不同等级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科目等级

备注

语文

22

19

16

13

科目等级E不计分。

数学

20

17

14

11

外语

20

17

14

11

其余单科科目

16

14

12

10

注:在浙江参加高中学考的考生成绩以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高中学考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

(2)综合测评满分100分

综合测评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总分(满分21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0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计算方式为:

(1)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包括浙江省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和职业技能理论考试两部分成绩,各类别满分均为300分,录取时折合满分110分。

(2)综合测评满分100分

综合测评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说明: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为准。

3. 同分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如有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参照以下规则处理:

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指定选考科目(如无选考限定不列入)高中学考等级对同分考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若依然相同的,再依次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化学(如有选考限定不列入)、生物学、物理高中学考等级对同分考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若还相同,则再依次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级对同分考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上述同分处理规则使用完后,仍无法对同分考生进行名次排序的,则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测评分、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及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男女性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

录取采用双向互动选择方式。

1.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2.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数1:4确定。

如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如遇小数则向上取整)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并以此确定拟录取人数,不再设备录比例。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4.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七章  日程安排

第十五条  工作进程安排

10. 录取工作进程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

以上各进程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6669833。

第十八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九条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二十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设立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人;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元/年/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700元/年/人。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

第十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部门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579—86668888;0579—86660808。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THE END
0.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4年4月16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jvzquC41pg}t0|npc0ipo7hp1u~04976/29.4:4fgvgjn6npcp€ww:48;6967xjvor
1.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通知公告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章程(2024(2024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化学校治理机制,规范学校运行与管理,推动教育教学高品质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jvzq<84y|3:h0€gt0tfv8ftv1814=43417:1jwva9;47h9;45620qyon
2.上海市金陵中学章程(修订草案)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相关党内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jvzquC41ln4irn3ep1nkit4i||j08>>::84ivv
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招生章程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七)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4年4月16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jvzquC41yy}/cl{ve0kew7hp1|y0kwkq139278;:434ivv
4.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4年4月15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jvzquC41yy}/gmz|u0usi7hp1jznn8qo|u€d1;5461652;4978;/j}rn
5.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为做好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jvzquC41yy}/l‚{ve0kew7hp1t}hn4699=798:683821:67649:1rsfgz4ivvq
6.最新!哈市发布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规定高中新浪财经1日,哈尔滨教育云平台最新发布《哈尔滨市202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哈市中考将于6月25日、26日进行,考试总分为480分,考生志愿填报采取出分后填涂志愿信息卡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三次完成,今年哈市中考新增省级特色示范高中“创新人才计划”招收项目。 jvzq<84hkpgoen3ukpg/exr0ep5xo872463186531fud/rsczh€su;::3:;30|mvon
7.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一条 为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jvzquC41yy}/gxq0ep5{jnokcpm0|qjlkctha||{v1814=551v814=5524e37?63;;4tj}rn
8.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章程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要求,保证我校2024年面向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jvzquC41jn4idƒ~0gf{/ew4kphu039>4188757mvo
9.青岛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jvzquC41|u4rf~3gfw4dp8nphq52299146950qyo
10.学校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学校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jvzquC41|u4{llz{0io1rshq1714<43876/j}r
1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确保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jvzquC41yy}/jƒre0gjv0ls1|uh0kwkq13624878;94ivv
12.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 〔2024〕58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jvzq<84v{z/|t{ve0kew7hp1ktgq8626552:=60jvs
13.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1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350人,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如下: jvzquC41cn{npr3ufwlf0niw0et0kwkq13646882784ivv
14.西安外事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十一条我校于2024年4月7日9∶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网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同时对预录取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jvzq<84ty{4ycrz0gf{/ew4kphu0399716>987mvo
15.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jvzquC41yy}/u~{e0tfv8ud1oohx4323;03B870jzn
16.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第一条为确保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注册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圣陶南路88号jvzq<84yyy4y|uxuh0usi8jcqyigwl1428519;521:87<3jvor
17.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招生简章章程2023、2024、2025、2026,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年招生简章目录_招生章程目录。关注掌上高考,获取更多关于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等考生招生计划。jvzquC41yy}/ijtmcq4dp8xejqum1:;931yuw{z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