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习、不考试交钱就能拿证?
在天桥下、医院过道、公交站台、
小区墙壁、车库地面等角落,
像“牛皮癣”一样无所不在、屡禁不绝。
近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市场治安派出所破获一起买卖假证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人。
最终,民警在辖区某小区内将嫌疑人赵某某抓获,嫌疑人赵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在网络上购买伪造高中毕业证的行为。
赵某某如实交代了其在网络上购买伪造高中毕业证,并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谈拢价钱,利用快递寄送到买家手中,每本假证和每个假印章一次获利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经讯问,赵某某对买卖假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对赵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卖假证”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同时
“买假证”也逃不过相应处罚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想要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要通过正规渠道接受正规培训
学习到真知识、真技能
参加统一资格考试
切勿抱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广大市民如发现
制作、贩卖、购买、使用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
奈曼第一团编辑整理发布
1、 通辽境内以下固定、区间测速设备停用!
2、 通知丨通辽地区招聘,计划500个岗位,有编制→
3、 公安机关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公安部公布第二批10起典型案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