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商业:了解虚拟数字人的价值与模式2.1行业探讨,分析产业链2.2产品形态,分析商业价值2.3应用前景,分析商业模式本章小结课后习题学习目标
2.1行业探讨,分析产业链2.1.1产业链上游2.1.2产业链中游2.1.3产业链下游学习目标
2.1.1产业链上游虚拟数字人的产业链上游是整个行业的基础和核心所在,主要涉及到虚拟数字人相关的基础软硬件工具的开发和制作。在这个领域中,企业的定位是提供底层平台工具,为虚拟数字人的创建和应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工具性支撑。在虚拟数字人的产业链上游,企业需要重点关注工具类产品的研发和制作,如Unity、UnrealEngine等渲染工具,3Dmax、Maya等建模工具,以及动作捕捉、扫描类的光学器件等。
2.1.2产业链中游虚拟数字人的产业链中游主要涉及软硬件系统、生产技术服务平台、AI能力平台等,这些平台为虚拟数字人的制作和开发提供了强大的技术能力。在这个环节中,企业的定位是提供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平台,即通过提供技术服务和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帮助用户快速构建和应用虚拟数字人。在虚拟数字人的产业链中游,企业需要重点关注技术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的输出,通过提供一站式的平台服务,帮助用户快速创建和部署虚拟数字人,并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持。
2.1.3产业链下游在虚拟数字人的产业链下游,企业需要为虚拟数字人构建完整的品牌运营方案,并带领它们切入细分商业化赛道。企业需要结合自身能力和优势,如品牌、IP(IntellectualProperty,知识产权)等提出需求,与平台层企业进行合作,完成符合需求的虚拟人构建和运营。这种运营方式需要企业具备创新思维和品牌意识,同时也需要关注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心理。虚拟数字人的产业链下游主要以泛娱乐行业为主,包括传媒、影视、游戏等领域。
2.2产品形态,分析商业价值2.2.1虚拟偶像2.2.2领域专家2.2.3明星分身2.2.4虚拟好友2.2.5虚拟主播2.2.6元宇宙分身学习目标
2.2.1虚拟偶像虚拟偶像是由超级个体、虚拟人物和情感导向这3个维度组合而成的一种虚拟数字人形态。虚拟偶像市场的竞争已经处于半红海阶段,虽然技术基本成熟,但成本高、产能低,因此目前主要依靠大量资金和人工运营来打造虚拟偶像。虚拟偶像的商业价值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验证,商业化方式包括品牌推广或代言、参演节目、直播打赏、发布音乐专辑、售卖IP周边产品等。总的来说,虚拟偶像的收入渠道包括营销端、形象端、声音端和衍生品等方面。
2.2.2领域专家领域专家是一种结合了超级个体、虚拟人物和功能导向的虚拟数字人形态。在目前的市场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成功的应用案例,如央视网的“小C”、湖南卫视的“小漾”以及小冰公司的冬奥会虚拟教练“观君”等。这些领域专家在各自的行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可以为人们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服务。
2.2.3明星分身明星分身是一种结合了超级个体和真人分身的虚拟数字人形态。在当前的市场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成功的应用案例,比如影视剧中的虚拟角色“阿丽塔”。明星分身在娱乐产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与明星进行互动和接触的新方式。目前,明星分身的商业价值还处于待验证阶段。未来可以通过广告宣传、付费服务、品牌代言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盈利。总之,明星分身的出现,无疑给粉丝们带来了新的互动方式和体验,让人们可以与自己喜欢的明星进行可互动的亲密接触。
2.2.4虚拟好友虚拟好友是一种结合了大众个体、虚拟人物和情感需求的虚拟数字人形态。在目前的市场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成功的应用案例,如小冰公司的“小冰”“虚拟男友”和“虚拟女友”等。这些虚拟好友为用户提供了一种可以随时随地与之交互和沟通的伙伴,满足了人们对于情感交流和社交互动的需求。在虚拟好友中,交互的流畅和自然,以及能够给到真正的情绪价值是核心要素。一个成功的虚拟好友需要具备高度的智能化和情感交流能力,以便能够与用户建立情感联系,并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虚拟好友的市场潜力巨大,但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商业化模式也尚不清晰,商业价值还处于待挖掘阶段,整个市场的商业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和发展。未来,虚拟好友可以通过付费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盈利。
2.2.5虚拟主播虚拟主播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结合了大众个体、虚拟人物和情感需求的虚拟数字人形态。虚拟主播是指以虚拟形象出现在屏幕前,通过电脑直播、手机直播等方式与观众互动的主播。虚拟主播的商业价值主要体现在:(1)广告宣传。(2)直播打赏。(3)订阅收入。虚拟主播可以与不同领域进行跨界合作,如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广商品、与教育机构合作进行在线教育等。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