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302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21〕19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3.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4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奖助学金及费用
1.学费
我校2024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发改委核准的金额为准。
2.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3.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我校今年不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3.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