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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社会科学院,上海唯一的综合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全国最大的地方社会科学院,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单位之一。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秋,为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之一。2013年4月,撤研究生部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中,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新闻传播学、世界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和情报学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个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招收国外留学生的资格,在校研究生800多人。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数
政治经济学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世界经济
11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合计拟计划招收
5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招生方式
本年度我院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52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院、所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与考试大纲,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方式分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硕博连读面向本院在读硕士生,相关工作即将启动(关注我院培养办通知);申请考核面向院内外具有较好专业训练和较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优秀应届生,报名方式和要求详情请见《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考核攻读我院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普通招考请见本简章中各项要求提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须修读过报考专业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且已获取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撰写过硕士学位论文;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8.须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报考人硕士阶段的论文指导教师。跨专业报考应提供三封专家推荐书(附件一,专用格式可下载)。
9.凡不符合研究所专业目录中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确认时间及方式
申请考核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下旬。
申请考核复试时间为2026年1月中旬前。
普通招考考试时间暂定2026年3月下旬。
招考日程安排如果有变动会提前官网告知,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前留意相关流程公告。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网页的填写说明或报名须知,准备好报名所需材料。因该信息将向教育部报库,请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填报、修改截止后,如确需修正信息,需向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修改相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报考我院录取方式均为“全日制非定向”。
以“非定向”方式攻博的考生,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院,在职人员在录取后规定时间内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如遇报错或无法提交的情况,请仔细阅读网页中的系统报错提示。
3.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打印出一份报名表(共三张),即《上海社会科学院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本人签名后,于参加考试当天提交我院。(为避免遗忘,请在线上填报完成后即将此表电子版下载存档。建议保存的WD版本,便于增加线下填写部分的内容,如考生自述等。)
4.所有类型考生请根据报考平台系统流程提示扫二维码缴交报名费,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还。
5.网上报名提示信息显示报名成功后,同等学力考生纸质报名材料发出即为报名完毕。报名完毕后,请在报名截止日之后于3月初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确认,并保持预留联络方式的畅通。通过审核的考生无须再电话确认,即可准备考试。
6.考试前一周,考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初试时间:考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在网站主页提前两周另行通知。
2.初试形式:线下笔试,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初试要求:具体开考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准考证。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综合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
5.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
七、资格审查
我院将在复试阶段首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是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复试前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的复试。
1.时间安排:在各所复试通知中将告知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2.审查内容: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
②往届硕士生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为需带加盖注册章的研究生证或国(境)外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③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初试准考证;
⑤报考时上传的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⑥报考时填报的其他材料包括: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八、体格检查
体检在拟录取后由我院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九、录取
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考生的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研究能力和业务素质等进行择优录取。复试阶段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取学历、学位证书的第一时间将证书原件照片发到研招办邮箱,以便在入学时校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未及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凡曾在我院考试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三年内不准考。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上海社会科学院代码:87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991号2号楼916A室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邱老师 祝老师
电话:(021)64871225
申诉方式:(021)54908194(研究生院)
2026博招各研究所联系方式
经济研究所 韩老师
021-33165179
世界经济研究所 胡老师
应用经济研究所 安老师
021-33165213
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居老师
021-53060643
世界中国学研究所 马老师
制作审核:院党委宣传部
(院科研成果传播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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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积极响应中央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号召,以构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社会主义新智库为目标,大力实施智库建设和学科发展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成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重要基地,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坚强阵地,成为国内外学术交流的主要平台,成为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国家高端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