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我校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8个省优势学科、10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总论、计算机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8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种,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导师和实际生源等情况确定。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二)其他报考条件
1.普通招考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
(2)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分;
2)IELTS≥5.5或TOEFL≥85或PETS5合格(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3)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4)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一年及以上学习与研究经历。
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工作实施细则。
2.硕博连读
四、学习年限
博士生基本学制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
五、申请材料
(一)普通招考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 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境外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6.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9.根据招生目录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字数以学院实施细则要求为准);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证明;
11.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2.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另行通知。
六、网上报名
(二)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费为 120 元/人,缴费方式:支付宝搜索“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进入“缴费大厅”选择“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按要求填写信息并缴纳费用。
七、初审
各二级招生单位初审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打分,根据初审成绩排序,按照不低于1.5:1比例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选。
八、复试
复试采取综合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内容为专业外语(含口语和听力)、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含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综合素质(含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学思考能力、创新思维和创造力、口头表达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具体形式见各学院实施细则。
九、录取
(一)二级招生单位结合招生名额分配方案,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复核。
(二)研究生院会同校纪委(监督检查处)、招生学院审核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形成审核意见。
(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研究生院审核意见,审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纳入2025年博士录取计划。
(四)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综合考核(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 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各类奖学金评定程序及条件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一)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舞弊造假行为,取消其申请、初审、复试或入学资格。
(二)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应有明确的同意报考意见),因报考问题引起与所在单位的纠纷,进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若 2025 年度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变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和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