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1)按选拔类型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类;(2)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3)按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类。(见表1)
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且不参加奖助学金评选。
三、招生计划
2023 年,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760余名,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560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约200名。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同时,公布的招生计划已包含所有专项计划。
招生目录
查询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
专项计划包括: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长江教育创新带专项计划、支援西部高校博士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援藏计划等。学校为支持高原铁路工程建设,自设高原铁路建设工程博士班,每年约招收20人。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在职人员报考时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2024年我校定向类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学术学位博士招生计划总数的3%(不含专项计划)。
四、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一般应在高水平期刊以第一作者(如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如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科研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或有其它重要学术科研成果(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有效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一般应参与过实际工程项目或具有在企业工程实践的经历,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六)报考人员学业水平要求:
1.直博生
除满足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要求参看《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2.“硕博连读”研究生
除满足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选拔要求参看《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
3.申请考核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除满足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外,还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当年 9 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 往届硕士毕业生: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在港澳台或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在确认阶段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如国家政策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③ 同等学力报考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报到当年9月1日前),且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b.进修过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且一般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④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030500),预计招生计划为4名。
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还应同时达到以下2个条件 :
a.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它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其中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
我校工程博士招生专业有:086100 交通运输、085500 机械、085800 能源动力。报考我校工程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上述第(一)、(二)、(三)、(五)条规定外,还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 往届硕士毕业生: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在港澳台或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在确认阶段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如国家政策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③ 以同等学力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历 (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报到当年9月1日前),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级别;
b.具有下列之一的成果:
④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承担或实质参与过与所报考类别相关的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型号研制等项目。
⑤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医保等。学校不提供住宿。
五、招考程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的考生选拔要求参看《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的考生均须按照本章程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交费、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参加综合考核等,不按规定办理的研究生将无法录取。“硕博连读”选拔要求参看《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分三个阶段(见表3)。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材料评议阶段,通过材料评议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要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足60分不得录取。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只有完成两个阶段中所要求的全部报名手续,报名方才生效,缺一不可。
1. 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选项为“定向”或“非定向”。在职攻读博士考生、“少民骨干”计划考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藏计划”考生请选择“定向”。
2. 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网上确认材料(见表4)。
(2)网上确认操作步骤:
② 如果还没有账号,请先注册账号,注意登记证件号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3)网上确认材料提交清单
网上确认材料提交清单见表4,下表所列材料在网上提交时只需要提交电子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其中1-2项材料作为独立文档提交,3-12项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档提交。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纸质原件请个人留存。
表5:外语水平考试免试条件一览表(成绩有效期为网报截止日前)
2.申请外语免试的方式
表6:外语水平考试免试申请材料
3.未通过外语免试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八、材料评议
通过外语水平考试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评议环节,需提交材料的清单见表7。所列材料在提交时只需要提交电子版,将1-6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档在网上确认时对应提交。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纸质原件请个人留存。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外语水平考试分数线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表7:材料评议提交材料清单
九、综合考核
通过外语水平考试,并通过材料评议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能力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在综合考核总成绩中所占比例、拟录取办法等相关要求由我校及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制定后公布,请考生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所报考院系的通知为准。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综合考核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均为笔试,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足60分不能录取。
十、拟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或“非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等专项计划均为“定向”)。
(三)对在报名及考核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在港澳台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相应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学费标准与学制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年限如表8所示:
十二、奖助学金
博士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助学金。
(一)博士生国家奖学金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发展目标与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奖励标准。
(三)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
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依照“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其奖励对象为全日制脱产学习的优秀博士生新生。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博士生助学金
对于达到学校各阶段博士生助学金要求的博士生,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奖助学金办法如有调整以我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报考、考核复试、录取或就业等问题,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我校作为招生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或复习班。
(五)其他教育管理事宜以入学当年新生入学手册安排为准。
表9: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人一览表
七、材料评议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评议环节,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均需按照材料清单提交证明材料,详见表5。所列材料在提交时只需要提交电子版,将1-6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档在网上确认时对应提交。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纸质原件请个人留存。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八、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评议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能力笔试、外语水平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在综合考核总成绩中所占比例、拟录取办法等相关要求由我校及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制定后公布,请考生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所报考院系的通知为准。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综合考核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均为笔试,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足60分不能录取。
九、拟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或“非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均为“定向”)。
(三)对在报名及考核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在港澳台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相应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学费标准与学制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年限如表6所示:
学费标准与学制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博士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助学金,具体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
十二、其他
(一)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报考、考核复试、录取或就业等问题,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我校作为招生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或复习班。
(五)其他教育管理事宜以入学当年新生入学手册安排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 999 号西南交通大学综合楼231(邮政编码:6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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