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西藏、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自治区普通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1.美术学类(造型艺术):专业成绩录取至140分第201名;并列第201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0.338分。
2.中国画(造型基础类):专业成绩录取至221分第74名。
中国画(笔墨基础类):专业成绩录取至236分第29名。
3.书法学:专业成绩录取至208分第116名。
4.美术学类(实验与科技):专业成绩录取至143.5分第47名。
5.设计学类(艺术设计):专业成绩录取至156分第221名;并列第221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5.821分。
6.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专业成绩录取至149分第371名。
7.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成绩录取至151分第29名;并列第2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588分。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西藏、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自治区普通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1.建筑学:专业成绩录取至130分第237名。
2.美术学:专业成绩录取至85分第33名;并列第33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1.182分。
3.艺术设计学:专业成绩录取至155分第24名。
(三)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西藏、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自治区普通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所在自治区普通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录取至118.5分第123名。
(四)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
校考成绩合格,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录取至514分。
中国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25年合格线
25年录取情况
湖北美术学院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
(一)录取专业分数及位次
(二)录取规则
1.符合报考条件,对应专业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全国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现场考试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部分省份区分文理、或首选科目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普通本科最低分数线文理、或首选科目相对应成绩要求;根据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校考类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不承认政策加分。
2.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不设单科最低成绩要求,计划不区分文理科(不区分首选科目),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考生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破格录取规则
1.校考专业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美术与设计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考生可登陆
3.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备注:专业志愿录取优先安排文化、专业双过线考生志愿,再进行破格录取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二、华侨、港澳台联招拟录取分数线
(一)录取位次
(二)录取规则
1.达到我校2025年全国联招类校考的美术与设计类合格分数线,且文化课统考科目成绩总分达到2025年全国联招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课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课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